即科金融:清者自清,不需解释!避免陷入诈骗分子“自证控制”陷阱_新消息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时间:2023-06-01 15:09:39

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名义实施电信诈骗的骗局此起彼伏。在电话中,诈骗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案、洗钱、骗保等为由,利用公检法威信力,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使其陷入恐慌,失去判断,诱导受害人说出银行卡、信用卡等个人信息,然后以需要核查资金为借口诈骗钱财。不法分子利用这种套路进行诈骗,和一个心理学效应——自证控制分不开,今天即分期就为大家揭开其背后的秘密。


【资料图】

第一步:树立一个权威的形象

在这一步骗子会冒充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利用社交媒体、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害者展示虚假的身份证明、执法证件或案件资料。这样的伪装使受害者产生相信骗子的错觉,增强了骗子的可信度。

第二步:给受害人打上难以接受的贴标签

在这一步骗子会说你涉嫌洗钱或者其他罪名,声称如果不合作配合,将面临逮捕或法律后果,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来说,这当然是不可接受的。

第三步:对你的反驳视而不见或继续找茬

如果你反驳说自己没有参与犯罪,对方则会继续列举诸如身份信息在哪泄露过的情形,让受害者动摇怀疑自己,进一步陷入圈套。

第四步:继续引诱你自证清白,实现对受害人的控制

在这一步诈骗分子会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诱导受害人到宾馆等独立封闭空间,阻断其与外界的联系,并要求受害人让你下载屏幕共享功能的APP指导你操作,接着转钱到其提供的安全账户,或者下载木马软件等手段,以进行诈骗。

总结来说,“自证控制”就是指个体在遇到自我形象与行为不一致的情况下,为了维持自我形象的一致性,会调整自己的行为或观点,以符合其自我认同。而骗子正是利用这一效应,通过操纵受害者的自我形象,使其相信并采取符合骗子利益的行为,让人们陷入他们精心设置的陷阱中。想要避免进入自证陷阱,那就是不要顺着他人的观点作出反驳,而是不去理会对方的标签,清者自清,不需解释。

最后,即分期提醒不管是什么样的剧本,不论对方冒充的是警察、检察官、法官,还是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能轻信、不能转账、不能提供验证码,公检法办理刑事案件有严格的法定程序,是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办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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