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孙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5月25日15时05分,她在南京市六朝博物馆内借了一个“搜电”共享充电宝,使用1小时按时归还,按理说只需要付5元,但第二天凌晨显示要扣费70元。奇怪的是,归还充电宝时,孙女士特意等到充电宝插入充电机柜、并确认指示灯重新亮起来后才离开。孙女士纳闷了,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为啥还在计费?
消费者:充电一小时,被扣70元
5月26日凌晨5时44分,孙女士收到了一条共享充电宝订单通知,通知显示,因其未按时归还充电宝,需要扣费70元,用于抵扣“购买”充电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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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并没有很生气,只是想赶紧找客服沟通解决问题。”5月26日上午7时51分,孙女士拨打了客服电话并在小程序提交了退费申请。客服当时承诺,1-3个工作日内会有线下员工前往审核,如果确认充电宝还在,就原路退款。孙女士提供的客服对话截图也显示,“您的问题已为您反馈线下核实,请您耐心等待1-3个工作日,如查询到充电宝有归还信息,可为您处理特殊处理订单退款问题。”
不过,5月28日17时46分,搜电突然拒绝了孙女士的退款申请。孙女士再次联系搜电,对方表示,“是另一个部门拒绝的,我们还在确认充电宝是否还在。”5月30日,孙女士又一次致电,客服表示,“核实到充电宝今天早上10点确认归还了,但是因为使用时间已经超过期限,要扣掉一半费用。”
按照标价,搜电共享充电宝每小时收费5元,每24小时封顶70元,总封顶99元。明明只用了一个小时,却只退还35元,孙女士再次致电申请退款。5月31日,孙女士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终于迎来了退款的最新进展。“我拨打了两次12345并请求加急处理,今天上午搜电退了我65元费用。”
企业:可能是因充电机柜故障
明明按时归还,却被判定超时使用还被扣费,为要回被多扣的65元费用打了5通电话,还和客服费了好一番口舌。共享充电宝企业的做法,未免让消费者不解。
5月31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拨通了搜电的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归还后之所以仍显示未归还,有可能是因为充电宝机器没有正常运行,客户归还时就会没上传信息。如果客户被误扣费,可以提交订单编号申请退款,公司会派人线下核实后退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搜索注意到,“共享充电宝归还后仍在计费”并非个例,在近期还上过微博热搜,有网友吐槽,“充电机柜wifi是偶尔短路的,归还了也会显示未归还,只要在归还当下没发现问题,就会被扣费。”给用户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一问题能否解决?设备能否更新?记者询问了搜电客服,但其并未给出实质性答复,仅表示“会记录反馈,设备如果有故障,商户通知我们后,我们会有人去维修。”
律师:若故意乱扣费,则涉嫌欺诈
“当前市面上大部分都是短暂租用共享充电宝,实际上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租赁合同关系,而当消费者结束充电、成功归还充电宝时,双方的租赁合同终止,此时共享充电宝经营者不再具有收取租赁费用的合法依据。因其内部设备或系统故障未显示成功归还信息,由此产生的持续计费应由经营商家负担。”江苏加达加律师事务所律师石泽华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若经营者在归还后仍继续收取租借费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对其多收取的费用应予返还、并赔偿租借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石泽华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退还时要注意服务是否结束,若有异常应立即通过拍照等方式留存证据。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经营者通过技术等手段故意造成充电宝无法归还或者归还后依然扣费,则经营者涉嫌消费欺诈。遇到上述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消保委组织反映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王灿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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