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向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布提醒告诫函

来源:半岛晨报 时间:2023-04-26 15:34:10


(资料图片)

4月是全国医保集中宣传月,今年的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权益,保障基金安全合理支付,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大连市医疗保障局面向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布提醒告诫函。

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

市医保局提醒,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为参保人提供高质量医保服务,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或者虚假就医,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疗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不得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或通过其他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诊疗服务方面定点医药机构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疾病诊疗规范及用药指南为参保人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应按照《病历书写规范》有关要求记录病历,确保诊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清晰。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减少医疗服务、限定医疗费用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超出本机构执业许可范围开展医疗服务。

收费方面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价格和医疗保障支付标准等规定。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障支付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支付标准执行。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套用、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自定义标准收费;不得将食品、保健品、生活用品等医保支付范围外的商品纳入医保支付。

医保结算方面定点医药机构应按照医保相关规定为参保人即时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向参保人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开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应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患者提供读卡、验卡和直接结算服务。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诱导参保人就医购药,不得以医疗保险名义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不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或处于中止协议期间的医药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关键词: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2 砍柴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4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